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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市“三大经济带”规划建设的建议
 市政协常委会视察调研组  供稿时间:2007-5-21

为贯彻落实粤东工作会议和我市第九次党代会、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的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三大经济带”的规划建设,市政协常委会于4134月底对我市“三大经济带”的规划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视察调研。市政协常委会听取了苏耀光副市长和市规划局负责同志关于我市“三大经济带”规划建设情况的介绍;于云臣主席带领市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实地察看龙湖区、澄海区、濠江区、潮阳区域内“三大经济带”规划建设情况;在视察的基础上,宋汉杰副主席带领专题调研组,就相关问题进一步开展调研。

通过视察调研,我们认为,规划建设三大经济带,是市委、市政府谋当前、谋长远、谋大局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是拓展城市和产业发展空间,打造城市发展新格局,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实现我市建设现代化港口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和生态型海滨城市目标的战略部署;也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助推器”。市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在“三大经济带”的前期规划和筹建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三大经济带的规划建设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还很多,如国家有关政策的调整、规划的修编完善、土地问题、资金问题、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资源和管理未能很好地统筹协调等等。为推进三大经济带的规划建设,我们建议:

    一、加强领导,形成建设“三大经济带”的整体合力

       “三大经济带规划建设的区域涉及龙湖区、澄海区、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保税区、华能广东分公司、港务集团等单位,也涉及多个部门及行业,必须加强领导和协调,调动各方积极性,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三大经济带的规划建设。

   (一)东部城市经济带管理机构人员应尽快到位,管理机构应尽快启动运作,具体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土地规划、工程与技术论证、招商引资等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应选派强有力的人员参加该项目的具体工作。

   (二)成立工业经济带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工业经济带规划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由市委或市政府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市有关职能部门、有关区政府领导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及时研究解决工业经济带规划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协调工业经济带各有关单位的关系,协调产业布局和重大项目用地等问题。

    二、完善规划,分步实施,促进“三大经济带”的有序开发建设

   (一)尽快开展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有关工作,力争上级支持将三大经济带的规划纳入城市总体布局。东部经济带应进一步深化新津河口和莱芜两个启动片区的规划编制,深化堤路结合方案。工业经济带应进一步深化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布局,深化疏港铁路走线研究;做好产业布局规划,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提高集聚效应。牛田洋片区应列入生态经济带规划。

   (二)开展三大经济带开发时序和实施策略的研究。可将有关的项目化整为零,尽快办好有关的审批手续,手续已完备的项目应尽快启动。制订三大经济带的规划建设近中远期目标和具体的工作计划,加快招商引资,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融资机制,促进三大经济带的有序开发建设。

   (三)工业经济带应突出深水港、疏港铁路和工业园区的建设,引进战略伙伴参与建设,鼓足工业经济带建设的底气。

此外,为搞好招商引资,加快工业经济带的建设,建议加大力度,做好海湾大桥投资者的工作,尽快将海湾大桥纳入“年票制”收费。

    三、开源节流,千方百计解决建设用地问题

    土地资源是产业发展的重要生产要素,是加快发展的重要载体。土地资源不足,良好的规划意图将难以贯彻落实。当前推进三大经济带的建设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土地的问题,尤其是三大经济带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与目前执行的《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存在较大矛盾,位于东部城市经济带的龙湖区和澄海区存在历史用地遗留问题。

   (一)东部经济带的规划建设应先行解决新津河口及塔岗围片区填海造地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完成之前,对于已落实的重大项目,尽量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选址,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争取将“三大经济带”中的“圈外”用地(即《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确定的建设用地控制范围以外用地)调换为“圈内”用地。

   (三)盘整闲置用地,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对以围海土地换取围海工程的做法应慎之又慎。对申请用地的企业,根据有关条件、指标,合理安排其用地规模,进一步加大土地批后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出让合同中有关竣工时间和建设标准条款的管理,加快已供土地的开发建设速度。可借鉴一些城市的经验,或实行年租制,以出租土地或厂房的形式为企业提供生产用地;或先以市场价出让,而后随着企业的生产进度和效益,相应退回优惠补贴款,以防止借项目随意圈地的情况出现。

   (四)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多渠道开发补充耕地,争取一批耕地储备指标,以确保三大经济带建设需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的需要。

    四、理顺关系,落实责任,确保监管到位

    为使“三大经济带”的建设顺利推进,避免未来形成新的“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必须加强监管,及时制止规划区内违反规划开发建设和私搭乱建行为。

   (一)随着《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及时修订《汕头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行使较大市立法权的程序,使新溪镇、外砂镇的行政区域纳入城市规划监察管理的范围。

   (二)减少交叉管理,提高行政效率。目前,城市规划管理执法的依据中,下位法与上位法有冲突,造成管理体制不顺,规划局和市、区执法部门多头管理,实际操作中程序繁杂,影响工作效率。建议修改《汕头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市政府第65号令),明确我市的城市规划管理,包括对违法违章建设的行政处罚,由市一个职能部门负责,统一行使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权,避免一个案件出现两个执法主体和工作上的相互推诿扯皮,确保监管到位。

   (三)加强对东部城市经济带规划范围内现有建设项目的普查,并严格进行监管,防止有的单位和个人趁机乱搭乱建。

    五、更新观念,创新机制,高标准办好工业园区

    产业和园区的发展是工业经济带近期开发建设的一个突破口。要办好工业园区,决不可以走短期有增长,长期无发展的道路。必须总结近几年来我市办园区的经验教训,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效益管理工业园区。

   (一)加紧深化园区产业布局规划,对不同园区发展方向要有明确的定位,克服发展的盲目、低水平建设。要设定入园门槛,将引资重点向大型企业、优势企业、品牌企业倾斜,有针对性地推出重点产业链、产品链招商项目,引导资本投向优势特色产业的主导产品及其上下游产品,形成大集聚,带强大产业,形成定位明确、资源共享的园区格局。要搞好园区内的配套建设,制订较为完善的有关园区扶持、管理、服务的政策、规章,健全服务体系,积极营造亲商、重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优化园区的投资环境。

   (二)应参照国际国内先进园区的普遍做法,探索选择适宜的园区管理模式。可在国家有关政策的指导下,以“谁投资、谁管理、谁服务、谁受益”为原则,引入公司制开发模式,成立园区投资开发公司,承担招商、融资、建设及管理服务等职责,充分运用企业灵活的机制和融资渠道,吸纳多方投资,进行高效管理。园区可以作为独立的个体,进行包装与宣传,同时推出具有自己独特的形象特征的品牌,进行企业化运作。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三大经济带的规划建设是关系汕头当前和今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的战略思路,不仅需要各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共同推进,还要取得全市干部群众和海内外关心汕头发展的各界人士的充分理解和支持。目前,三大经济带的规划已经出台,市各有关主管部门和各新闻媒体、各相关区人民政府要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使规划的战略意义、重点内容和建设思路深入人心,以形成共识,营造人人支持三大经济带的规划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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