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上新台阶,市政协常委会于6月下旬至7月上旬开展了关于巩固我市中心城区“创卫”成果,推进新建区“创卫”达标的视察调研活动。市政协常委会听取了林梃副市长和市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同志关于巩固我市中心城区“创卫”成果,推进新建区“创卫”达标情况的介绍,观看了市爱卫办暗访拍摄的各区部分脏、乱、差情况的录像;于云臣主席带领市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实地察看金平区、龙湖区、潮阳区的“创卫”整改达标情况;在视察的基础上,宋汉杰副主席带领专题调研组,就相关问题进一步开展调研,并实地察看澄海区、潮南区“创卫”整改工作较薄弱的地段。
通过视察调研,我们认为,市委、市政府对“创卫”整改达标工作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汕头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实现汕头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来抓。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层层动员,积极整改,做了大量工作,使我市“创卫”整改达标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比较明显的成效。
同时,我们也认为,对我市“创卫”整改达标工作取得的成效不能过高估计。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全国爱卫办的要求,差距仍然很大,形势不容乐观,任务依然艰巨。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
1、乱张贴涂写(“牛皮癣”)、乱挂广告的现象没有得到很好地整治。澄海、潮阳、潮南区的“牛皮癣”现象仍较严重,某些单位乱挂广告的问题较突出,如“方壮金学苑”。
2、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的问题突出,尤其是农贸市场周边乱摆乱卖现象严重,市场“有场无市,里空外乱”现象普遍(据有关部门统计,有的市场空档多达90%)。
3、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不规范,乱丢乱倒垃圾现象普遍存在,濠江、澄海、潮阳、潮南区更为突出。内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河沟两旁、公路两侧仍有较多小型垃圾堆,一些渠沟可见许多飘浮垃圾。
4、农贸市场的建设改造滞后,场内管理混乱,没有划行归市,熟食摊档和市场环境的卫生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5、一部分饮食店无证无照,许多小饮食店达不到卫生许可标准,量多面广,监管难度大。
造成当前我市“创卫”整改达标工作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有:
1、“创卫”整改工作的发动面不够广,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没有充分激发。一些镇(街道)、村居、单位和干部对“创卫”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存在畏难思想、侥幸心理或观望敷衍的态度;部分市民遵守城市管理法规和维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不高,“创卫”整改“人人有责,全民参与”的氛围尚未形成。
2、组织管理体制不完善,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我市爱卫组织网络不够健全,各区爱卫办尚无机构、编制、人员。二是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关系未理顺,未能形成合力。三是整改责任不明晰或落实不到位。如澄海南排渠南岸部分地段隶属龙湖区外砂镇,由于监管不到位,形成卫生死角;潮南区峡山镇与潮阳区和平镇交界处的两处卫生死角虽已落实有关村居进行清理整治,但由于有关部门督查不力,且没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使该问题未能解决。
3、对“创卫”硬件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滞后。如濠江区垃圾处理新场及潮阳区的垃圾处理场选址均未确定;中心城区新建社区普遍存在垃圾转运站配套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4、资金投入明显不足。目前,我市对“创卫”整改工作的资金投入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推进。同时,据有关部门反映,有的卫生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甚至未能专款专用;有的村居、单位只收费不管理。濠江区城维资金没有享受中心城区的待遇。
针对“创卫”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促进我市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上新台阶,确保我市“国家卫生城市”称号,建议: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创卫”整改达标工作的良好氛围
“创卫”整改达标是全市干部群众的共同责任,也是市民素质的体现。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发动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创卫”活动,提高市民素质,增强“创卫”原动力,“创卫”成果才能巩固发展。
(一)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的作用,加大力度宣传“创卫”整改达标工作的意义、工作措施、相关法规条例,特别是要大力宣传《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引导广大市民和有关单位自觉守法,培育讲卫生、守秩序的文明风尚;及时跟踪报道“创卫”整改达标工作进展动态,对“创卫”整改达标工作的先进个人和单位要积极宣传,对典型的“脏乱差”现象、不遵守有关法规条例的单位及个人及时曝光;开辟“市民谈‘创卫’”论坛,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舆论宣传的浩大声势。
(二)街道、居委会要通过向居民住户和商铺发公开信、发放“创卫”整改达标的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组织义务劳动等形式,广泛发动辖区群众参与“创卫”整改活动;在社区设立“创卫”整改达标工作的宣传栏、橱窗,表彰先进,鞭挞后进,引导辖区群众明荣知耻。
(三)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学校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集体义务劳动,并形成制度。公务员要积极参加所在社区的爱国卫生活动,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以带动全社会形成创卫整改“人人有责,全民参与,上下一致,志在必胜”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
当前“创卫”整改达标(“保牌”)工作已进入最后的攻坚阶段,时间紧,任务重,必须抓住突出问题,在狠抓落实上下工夫,才能取得实效。
(一)把“创卫”整改达标(“保牌”)工作作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各级创建好班子的内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坚定信心,增强危机感、紧迫感、责任感、荣誉感,克服畏难思想,杜绝侥幸心理。要明确任务,对近期能做到的应立下军令状,决不允许讨价还价、推诿扯皮、敷衍了事;千方百计创造条件,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齐心协力,打好“创卫”整改达标的攻坚战。
(二)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全国爱卫办的要求,全面排查当前“创卫”整改达标中存在的问题,制订进一步开展“创卫”整改达标工作的方案,建立“创卫”整改工作台帐,列出整改项目、地段和部位的详细清单,逐条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制定各项工作规范,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以及整改限期;各级有关领导对所负责的“创卫”整改达标工作要做到心中有数,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成立“创卫”整改督查小组、创卫预检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定点和不定点开展督查督导,及时查漏补缺,提出整改意见;定期通报工作情况,注意沟通协调,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影响全市“创卫”整改达标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必要时采取“一票否决制”。通过层层抓落实,形成责任明确、措施配套、协调得力、落实到位的工作格局。
(三)切实推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特别对较明显、易反复的“牛皮癣”、乱倒垃圾、占道经营、流动饮食摊点造成污染等市容环境卫生问题以及饮食店无证无照或达不到卫生许可标准等食品安全问题,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要认真执行《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应借鉴厦门市经验,实施市容管理考评制度,成立市容管理考评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市环境卫生质量进行检查考评,在报纸和电视台开辟专栏,每天进行质检通报。应总结推广我市基层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提高“创卫”整改达标工作的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创卫”达标工作既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工作。应把这次“创卫”整改当成契机,通过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巩固和发展“创卫”成果。
(一)建立健全区、街道爱卫组织网络,尽快落实区爱卫办事机构编制、人员;街道(镇)城管办加挂爱卫办牌子,增设爱卫职能,从而更好地发挥各级爱卫会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卫”整改达标活动中的组织协调作用。
(二)全面实施《关于理顺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的若干意见》,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确保实施工作顺利。继续在调研的基础上,从抓根本入手,从实际出发,出台措施解决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中存在的其他问题。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和有效的政策导向,整合资源,调动各级、各方面的积极性,增强驱动力、执行力、约束力,切实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城市管理模式,促进“创卫”达标工作的落实以及 “创卫”成果的巩固和发展。
四、统一规划,加快“创卫”硬件设施建设步伐
加快“创卫”硬件设施的建设既是《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也是落实“创卫”整改措施的必要条件。
(一)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加快垃圾处理场建设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尤其是濠江区和潮阳区垃圾处理场要尽快选址,潮南区垃圾处理场加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
(二)统一规划,加快垃圾转运站、公厕等环卫设施配套建设。同时,对应由开发公司配套建设的小区内环卫设施,有关部门在规划审批时应严格把关,严禁随意改变规划。
(三)按照有关规定规划建设农贸市场,对结构不合理、设施老化失修的农贸市场进行改造;做好路面、绿化带和路灯等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五、增加资金投入,为“创卫”整改达标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从“保牌”这一当务之急的实际出发,增加“创卫”整改资金的投入,对财政较困难的区应给予适当的资金扶持。加强对“创卫”整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市政协常委会视察调研组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